1
范圍 本暫行供貨技術條件規(guī)定了汽車結(jié)構用熱連軋鋼板及鋼帶的尺寸、外形、技術要求、檢驗和試驗、包裝、標志及檢驗文件等。 本暫行供貨技術條件適用于常州精密鋼管博客網(wǎng)生產(chǎn)的具有良好冷成型性能的低碳及微合金熱連軋鋼帶以及由此橫切成的鋼板及縱切成的縱切鋼帶,以下簡稱鋼板及鋼帶。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暫行供貨技術條件的引用而成為本暫行供貨技術條件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nèi)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暫行供貨技術條件,然而,鼓勵根據(jù)本暫行供貨技術條件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暫行供貨技術條件。 Q/BQB
301 熱連軋鋼板及鋼帶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 Q/BQB 310 汽車結(jié)構用熱連軋鋼板及鋼帶
3 分類和代號 3.1
鋼板及鋼帶的牌號、公稱厚度、表面處理方式、用途、產(chǎn)品類別如表1所示。 表1
牌號 |
公稱厚度 mm |
表面處理方式 |
用途 |
產(chǎn)品類別 |
TL1106 |
1.5~4.0 |
酸洗表面 |
可用于良好成形性能的汽車結(jié)構件,如副車架等 |
熱軋酸洗鋼帶 |
TL1110 |
2.0~4.0 |
TL1111 |
1.5~4.0 |
TL1402 |
2.5~4.0 |
可用于良好成形性能的汽車結(jié)構件,如車輪、大梁橫梁等 |
TL1406 |
2.5~5.0 |
410XLF |
2.0~5.0 |
酸洗表面 |
熱軋酸洗鋼帶 |
軋制表面 |
熱軋鋼帶 熱軋鋼板 熱軋縱切鋼帶 |
|
3.2 按表面質(zhì)量級別分為: 普通級表面 FA 較高級表面 FB
4 訂貨所需信息 4.1 訂貨時用戶需提供下列信息: a)
本暫行供貨技術條件號; b) 產(chǎn)品類別; c) 牌號、表面處理方式及表面質(zhì)量級別; d)
規(guī)格及尺寸(厚度)精度; e) 邊緣狀態(tài)。 f) 用途; g) 檢驗文件類型。 4.2
在訂貨合同中的省略事項 4.2.1 對牌號410XLF,未說明表面處理方式時,以軋制表面交貨。 4.2.2
對于熱軋鋼板及鋼帶,未說明尺寸精度時,以Q/BQB
301中普通厚度精度交貨;未說明邊緣狀態(tài)時,鋼帶以不切邊狀態(tài)交貨,鋼板以切邊狀態(tài)交貨。 4.2.3
對于熱軋酸洗鋼板及鋼帶,以Q/BQB
301中較高厚度精度交貨;未說明邊緣狀態(tài)、表面質(zhì)量級別和是否涂油時,以切邊狀態(tài)、較高級表面和涂油交貨;未說明鋼卷內(nèi)徑時,以鋼卷內(nèi)徑610mm交貨。
5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 鋼板及鋼帶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應符合Q/BQB 301的規(guī)定。
6 技術要求 6.1 牌號及化學成分 6.1.1
鋼的牌號及化學成分(熔煉分析)應符合表2的規(guī)定。 6.1.2 鋼中殘余元素含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Cu≤0.20%,
Cr≤0.15%,Ni≤0.15%。但在供方能保證鋼中殘余元素Cu、Cr、Ni的含量符合上述規(guī)定時,可不進行這些元素的化學分析。 6.1.3
鋼板及鋼帶的成品化學成分允許偏差應符合GB/T 222的規(guī)定。 表2
牌 號 |
化 學 成 分(熔 煉 分 析) % |
C |
Si |
Mn |
P |
S |
Alt |
其它a |
TL1106 |
≤0.10 |
≤0.10 |
0.20~0.45 |
≤0.030 |
≤0.030 |
0.020~0.070 |
- |
TL1110 |
≤0.10 |
≤0.10 |
≤0.35 |
≤0.030 |
≤0.030 |
≥0.020 |
- |
TL1111 |
≤0.12 |
≤0.10 |
0.20~0.45 |
≤0.030 |
≤0.030 |
≥0.020 |
- |
TL1402 |
≤0.10 |
≤0.50 |
≤1.20 |
≤0.030 |
≤0.030 |
0.020~0.060 |
Nb≤0.09 |
TL1406 |
≤0.12 |
≤0.50 |
≤0.90 |
≤0.030 |
≤0.030 |
0.020~0.070 |
Nb≤0.09 |
410XLF |
≤0.12 |
≤0.50 |
≤1.00 |
≤0.025 |
≤0.025 |
≥0.020 |
Nb≤0.08 |
a 由供方選擇,可添加特殊元素。 |
|
6.2 冶煉方法 鋼板及鋼帶所用的鋼為采用氧氣轉(zhuǎn)爐冶煉的鎮(zhèn)靜鋼。 6.3
交貨狀態(tài) 鋼板及鋼帶以熱軋狀態(tài)交貨。 6.4
表面處理方式 6.4.1對于牌號410XLF,表面處理方式可采用軋制表面和酸洗表面兩種方式。 6.4.2酸洗表面的鋼帶,可以涂油或不涂油交貨。經(jīng)涂油后的酸洗鋼帶,在正常包裝、運輸、搬運和貯存條件下,供方保證自生產(chǎn)完成之日起三個月內(nèi)不產(chǎn)生銹蝕,所涂油膜應能用堿水溶液消除掉。如需方要求以不涂油的酸洗鋼帶供貨,應在合同中注明。不涂油的酸洗鋼帶,在運輸和加工過程中易產(chǎn)生銹蝕和擦傷,供方對此不作保證。 6.5
力學性能 6.5.1 鋼板及鋼帶的力學性能應符合表3的規(guī)定。 表3
牌號 |
拉 伸 試 驗a |
1800彎曲試驗c 彎心直徑 |
下屈服強度b MPa |
抗拉強度 MPa |
斷后伸長率 % |
TL1106 |
215~285 |
320~390 |
≥32 |
- |
TL1110 |
245~300 |
370~430 |
≥28 |
1a |
TL1111 |
215~305 |
320~410 |
≥25 |
- |
TL1402 |
390~490 |
≥450 |
≥18 |
0.5a |
TL1406 |
350~450 |
≥420 |
≥24 |
0a |
410XLF |
≥410 |
≥480 |
≥18 |
0.5a |
a 拉伸試驗規(guī)定值適用于橫向試樣。 b
屈服現(xiàn)象不明顯時屈服強度用Rp0.2。 c
彎曲試驗規(guī)定值適用于橫向試樣,彎曲試樣寬度b≥20mm,仲裁試驗時試樣寬度為20mm |
|
6.5.2
彎曲試驗后,試樣的外側(cè)面不得有肉眼可見的裂紋。供方如能保證彎曲試驗合格,可不進行試驗。 6.6 表面質(zhì)量 6.6.1
鋼板及鋼帶表面不得有裂紋、結(jié)疤、折疊、氣泡和夾雜等對使用有害的缺陷,鋼板及鋼帶不得有分層。對酸洗表面的鋼帶不得有停車斑。 6.6.2
鋼板及鋼帶按表面質(zhì)量分為二級,如表4所示。 表4
級別 |
適用的表面處理方式 |
特征 |
普通級表面(FA) |
軋制表面 酸洗表面 |
表面允許有深度(或高度)不超過鋼板厚度公差之半的麻點、凹面、劃痕等輕微、局部的缺欠,但應保證鋼板及鋼帶允許的最小厚度。 |
較高級表面(FB) |
酸洗表面 |
表面允許有不影響成型性的局部缺欠,如輕微劃傷、輕微壓痕、輕微麻點、輕微輥印及色差等。 |
|
6.6.3
對于鋼帶,由于沒有機會切除帶缺陷部分,所以允許帶有若干不正常的部分,但有缺陷的部分不得超過每卷總長度的6%。
7 其它 7.1
力學性能和工藝性能的取樣頻率 鋼板及鋼帶應按批驗收,每批由重量不大于70噸的同爐號、同牌號、同厚度規(guī)格、同產(chǎn)品形態(tài)的鋼帶組成。 7.2
其它檢驗和試驗、數(shù)值修約規(guī)則、包裝、標志和檢驗文件的規(guī)定按Q/BQB
310中相應的規(guī)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