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屬工藝性能試驗—頂鍛試驗
金屬頂鍛試驗是對規(guī)定尺寸的試樣進行鍛打或捶擊以檢驗金屬在室溫或熱狀態(tài)下承受頂鍛塑性變形的能力并顯示其缺陷的試驗。
(1) 頂鍛試驗設備通常為頂鍛試驗機、萬能試驗機、壓力機、鍛壓機或手錘。試驗時可使用具有足夠的剛性的支撐板和防止試樣偏斜的夾具。
(2) 對于熱頂鍛試樣應用可控制溫度的加熱裝置進行加熱。
熱頂鍛試驗裝置
適用于下列橫截面尺寸(直徑,邊長,或內切圓直徑)范圍的金屬材料:
①對于冷頂鍛試驗為3mm~30mm
②對于熱頂鍛試驗為5mm~200mm
③對于熱軋盤圓和盤條的頂鍛試驗檢查表面的方法,適用于橫截面尺寸為6mm~30mm范圍并以盤圓,棒材和線材形狀交貨的金屬材料。
(1) 切取試樣時,應防止損傷試樣表面和因過熱或加工硬化而改變其性能。
(2) 試樣應保留原軋制或拔制表面, 如試樣表面要求機加工, 應在相關產品標準中加以說明, 但是試樣機加工的軌跡應垂直于試樣的中心線。
(3) 試樣的高度在相關產品標準中規(guī)定, 如果未具體規(guī)定, 對于黑色金屬應為試樣橫截面尺寸的1.5倍至2倍,推薦采用1.5倍。對于有色金屬應為試樣橫截面尺寸的1/2倍, 試樣高度的允許偏差為±5 %h。
(4) 樣試樣端面應垂直于試軸線。
(5) 試樣標志應標記在試樣的任一端面。
(1) 頂鍛試驗應在靜壓力或動壓力下進行。
(2) 冷頂鍛試驗一般在10℃~35℃的室溫下進行,對于溫度要求較嚴格的試驗,試驗溫度為23℃±5℃。
(3) 對于熱頂鍛試驗,試樣的加熱溫度、加熱時間和允許的終鍛溫度應按照相關產品標準規(guī)定的要求。
(4) 對于頂鍛試驗試樣所要達到的最終高度按h1=hX計算鍛壓比應在相關產品標準或協(xié)議中規(guī)定,如未具體規(guī)定,鍛壓比推薦為1/3。
頂鍛最終達到的高度 | |
h1=hX | |
h1 | 最終高度 |
h | 頂鍛前高度 |
X | 鍛壓比 |
(5) 頂鍛試驗后試樣不應有扭歪鍛斜現象,室溫頂鍛時應符合表1的規(guī)定,熱頂鍛時應符合表2規(guī)定。
表1 室溫頂鍛前后試樣高度允許偏差
試樣直徑或邊長/mm | h的允許偏差/mm | h1的允許偏差/mm |
≤5 | ±0.5 | ±0.5 |
5~10 | ±1 | ±1 |
10~30 | ±2 | ±2 |
表2 熱頂鍛前后試樣高度允許偏差
試樣直徑或邊長/mm | h的允許偏差/mm | h1的允許偏差/mm |
≤5 | ±0.5 | ±0.5 |
5~10 | ±1 | ±1 |
10~50 | ±2 | ±2 |
50~100 | ±3 | ±3 |
100~150 | ±4 | ±4 |
150~200 | ±5 | ±5 |
試樣頂鍛時的變形
圖1 圓柱試樣頂鍛時變?yōu)楣男?/span>
①試樣頂鍛時易趨向變?yōu)楣男危@是由于試樣兩端面受摩擦力影響而限制了試樣橫向變形所致。
②試樣頂鍛試驗后在鼓脹最大附近最可能出現裂紋。
③裂紋是在切向拉應力的作用下產生。
頂鍛后檢查試樣側面,在有關標準或技術協(xié)議未作具有規(guī)定的情況下,一般如無裂縫、裂口、裂紋、扯破、折疊或氣泡,則認為試樣合格。
熱軋棒線材試驗結果有爭議時,采用金相方法檢驗未過頂鍛的試樣橫截面缺陷深度,并根據產品標準供貨協(xié)議規(guī)定的表面質量等級和EN 10221:1996或表3判斷,如果無表面質量等級的規(guī)定,參照表3中表面質量等級D級的規(guī)定判斷。
表3 熱軋棒線材表面質量等級及最大允許缺欠深度
單位:mm
表面質量等級 | 公稱直徑dN | 最大允許缺欠深度 |
A | 5≤dN≤25 | 0.5 |
B | 5≤dN≤12 | 0.2 |
C | 5≤dN≤12 | 0.17 |
D | 5≤dN≤25 | 0.15 |
E | 5≤dN≤25 | a) |
a) E級表面質量等級應優(yōu)于D級,具體要求和檢測評判方法由交易相關方商定 |
YB/T 5293-2014 金屬材料 頂鍛試驗方法
GB/T 233-2000 金屬材料 頂鍛試驗方法
HB 5208-1982 金屬頂鍛試驗方法